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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体灭火系统基本介绍

日期:2024-03-28 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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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气体灭火系统是指平时灭火剂以液体、液化气体或气体状态存贮于压力容器内,灭火时以气体(包括蒸汽、气雾)状态喷射作为灭火介质的灭火系统。并能在防护区空间内形成各方向均一的气体浓度,而且至少能保持该灭火浓度达到规范规定的浸渍时间,实现扑灭该防护区的空间、立体火灾。系统包括贮存容器、容器阀、选择阀、液体单向阀、喷嘴和阀驱动装置组成。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有关专家研究表明,包括哈龙灭火剂在内的氯氟烃类物质在大气中的排放,将导致对大气臭氧层的破坏,危害人类的生存环境,1990年6月在英国伦敦由57个国家共同签定了蒙特利尔议定书(修正案),决定逐步停止生产和逐步限制使用氟里昂、哈龙灭火剂。我国于1991年6月加入了《蒙特利尔议定书》(修正案)缔约国行列,承诺2005年停止生产哈龙1211灭火剂,2010年停止生产哈龙1301灭火剂。并于1996年颁布实施《中国消防行业哈龙整体淘汰计划》。气体灭火系统主要用在不适于设置水灭火系统等其他灭火系统的环境中,比如计算机机房、重要的图书馆档案馆、移动通信基站(房)、UPS室、电池室、一般的柴油发电机房等。
      一般在启动灭火系统时,控制系统会启动灭火程序经过30秒钟启动灭火装置进行灭火。当然在开始延时是会启动气体保护区内外的声光报警器,提示人员需要在30秒钟之内撤离。所以当声光报警器发出声光报警时,必须立即撤离气体保护区。如果气体保护区内确定并没有火灾发生时(控制系统误动作),可以立即按下保护区外面(移动基站(房)的按钮都在保护区内)的紧急停止按钮撤销灭火程序。